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性质和举办目的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举办此项考试的目的是:面向社会、服务于社会,为正在形成的劳动力市场服务提供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水平之证明,以便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有一个统一、客观、公正的标准,促进计算机知识与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2.考试级别的划分以及考试的内容与要求
根据社会用人部门使用计算机的不同程度和需要,经专家论证,该考试目前设四个等级,一九九四年起开考一、二、三级,一九九六年起开考四级。四级考试与美国合作,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证书,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TS)认可。一级考核应试者的计算机初步知识和使用微机系统的初步能力,一级考试分DOS和WINDOWS两个类别,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打字测试、中文字处理和数据库操作;二级考核应试者的软、硬件基础知识和使用一种高级语言编制程序、上机调试的能力,二级考试分QBASIC、FORTRAN、PASCAL、C、FOXBASE五个类别;三级分A、B类考试,三级A类考核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硬件系统开发的初步能力,三级B类考核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和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发的初步能力。
3.每一级考试包括部分的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上机考试两部分,笔试和上机考试分别进行。笔试时间一级为90分钟,二、三级为120分钟,四级为180分钟;上机考试时间一级为45分钟,二、三级、四级为60分钟。
4.报考条件、时间和地点
考生年龄、职业、学历不限,不论在职人员、行业人员,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或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的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于每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和九月的倒数第二个星期天举行考试,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到就近考点报名。考生报名时须交纳相应的报名考试费。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考不同的等级,但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等级。
5.考试合格证书
考生笔试、上机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内容以中、英两种文字书写,全国通用。笔试、上机成绩均优秀者, 证书上注明“优秀”字样。 |